关于征集2019年度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知识产权服务标杆机构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北京市科委科文处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北京市《关于加快首都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科技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对首都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支撑能力,市科委科技服务业与文化科技处、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处联合启动2019年度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知识产权服务标杆机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围绕知识产权服务领域,打造一批专业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标杆机构,支持机构做大做强,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为支撑,加强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融合,增强核心竞争力。

二、申报条件

1. 在北京市注册成立2年(含)以上,即在2017年7月30日(含)之前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2018年总收入5000万元以上。

2. 机构需以知识产权服务为主营业务,服务能力、经营业绩、产品或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在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

3. 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对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标准制定等起到引领作用。

4. 2017、2018年已获得“科技服务业专项”支持的单位,不重复支持。前期已申报2019年科技服务业专项科技服务业机构培育(第二类)A型的机构本次不用重复申报。

三、支持方式

通过后补贴资金支持。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文本要求

填写《2019年度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专项申报书(知识产权服务标杆机构)》,准备相关附件材料。

2.报送要求

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全套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的PDF文件一并发送至邮箱:bjkjfwy@126.com,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单位名称。若收到回复邮件,说明材料正常接收,否则请电话联系确认。

3.截止时间

2019年8月13日中午12点,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电话

陈晏、李文姬  010-82002895、010-82005360。

六、其他事项

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的代理活动。相关机构或个人的代理行为与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无关。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度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申报书(知识产权服务标杆机构).docx

市科委科技服务业与文化科技处

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处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