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实效,中国专利保护协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法规要求,经招募、遴选和公示等程序,决定聘用蔡佳宁等75人为第四批人民调解员(兼职)。各人民调解员在调委会指导下,自2024年6月24日起至2026年6月23日期间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聘期两年。
调委会为具有非营利性质的公益组织,人民调解员在调委会指导下开展的人民调解工作属于公益行为。人民调解员(兼职)不领取报酬。各人民调解员应认真遵守相关法律和调委会内部管理制度,在规定期限内积极完成调委会分配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任务,为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共同努力。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四批人民调解员(专职)名单
附件2:第四批人民调解员(兼职)名单
中国专利保护协会
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
电话:(+8610)62151281 | 传真:(+8610)62157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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