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事业单位的专利保护意识明显增强。为了提高企事业单位的专利复审请求与无效宣告抗辩能力,切实保护企事业单位和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国专利保护协会承办了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广东省深圳市举办的专利复审请求与无效宣告案例分析培训班。为服务我会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班次
培训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具体培训地点后续邮件通知)
培训时间:2019年11月20-22日
主办单位: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承办单位:中国专利保护协会
协办单位:深圳市智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二、培训内容
授课时间 |
授课内容 |
第一天 9:00-12:00 |
一、专利复审请求书的撰写要求与技巧及案例分析 1.复审请求书正文的撰写要求与技巧 2.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复审请求要点 3.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是否完整 4.复审程序中对申请文件修改的要求 |
第一天 13:30-16:30 |
二、无效宣告请求书与无效宣告程序意见陈述书的撰写 1.无效宣告请求的客体、请求人资格、理由、审查决定的类型 2.撰写无效宣告请求书的具体步骤和内容 3.无效宣告请求的提出及专利权人的应对步骤 4.无效宣告程序意见陈述书的撰写及注意事项 5.针对各种无效宣告理由反驳意见的撰写思路 |
第二天 9:00-12:00 |
专利复审、无效中有关程序方面的热点问题剖析 1、“避免审级损失原则”与“程序节约原则”的掌握 2、复审程序中引入新的对比文件评述创造性问题的处理 3、复审程序中请求人增加新的权利要求的审查 4、如何处理复审程序中的口头审理请求 5、复审程序中的延期请求的处理 6、实质审查员对对比文件中的技术方案理解有误的处理 7、无效宣告请求人是否可以依据原证据再次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8、无效宣告程序因专利权归属纠纷中止超过一年的恢复处理 9、无效宣告程序中新的无效宣告理由或证据的审查 10、无效宣告请求人不答复“外文证据通知书”的处理 11、以分案审理还是合案审理的方式进行审查,意见不一致的处理 12、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的后续法律程序 |
第二天 13:30-16:30 |
专利复审、无效中有关审查方面的热点问题剖析(上) 1、实质审查认定审查文本有误时复审审查的文本的确定 2、复审程序修改文本的审查 3、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错误的处理 4、复审请求人坚持超出原始申请文件记载范围的修改文本时的处理 5、分案申请用原案中的修改是否算修改超范围 6、解权利要求中出现的“包括”一词的理解 7、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及其创造性的案件的审查 8、对“使用公开”问题的质疑 9、证明专利充分公开的举证 10、从属权利要求中的某一技术特征在说明书中公开不充分时的处理 |
第三天 9:00-12:00 |
专利复审、无效中有关审查方面的热点问题剖析(下) 11、确定抵触申请时遇到问题的处理 12、权利要求书是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13、独立权利要求只实现了部分“发明目的”,是否“缺少必要技术特征” 14、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材料特征”的处理 15、如何处理当事人观点的改变 16、如何处理无法查证的优先权 17、针对保护期限已经届满的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撰写 18、如何采信“没有异议”的证据 19、域外证据如何界定 20、如何确定产品目录的真实性及其公开时间 |
第三天 13:30-16:30 |
专利复审、无效典型案例剖析 1、公知常识的分析、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 2、专利权利要求书不具备创造性 3、权利要求书中的关键技术术语、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4、现有技术与涉案专利的不同 5、独创性判断标准和方法 6、创新性特征和非创新性特征、“明显区别”判断的审查标准说明书公开是否充分 7、权利要求书是否得到说明书支持、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 8、生物保藏问题的专利申请如何达到公开充分 9、域外证人证言和公证文书在民事诉讼法中的法律效力 10、“一事不再理”原则的理解和适用、现场勘验、使用公开、举证期限 |
本次培训授课专家均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与无效审理部专家。
三、参会人员
本次培训中国专利保护协会参会名额60名,会员单位免费参与,每单位限报2人。
四、报名办法
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会员单位参加人员请联系人于11月12日中午12:00前经由协会网站通知内容下方点击“会员报名”填写报名信息。
五、其它事宜
(一)培训当日8:40直接签到参训。未经报名,谢绝参加。
(二)本次培训交通及食宿费用敬请自理。
特此通知。
中国专利保护协会
2019年10月23日
联 系 人:李满宇,刘一霖
电话:010-62151371,010-62152831
电话:(+8610)62151281 | 传真:(+8610)62157951
邮箱:ppac@ppac.or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7号,新时代大厦三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