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门公司诉驰安公司发明专利侵权案中,原告红门公司承继深圳市红门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深圳市红门投资有限公司,为红门公司主要股东之一)资源与商誉,持有合法有效的“可三维转动的电动栅栏门”发明专利(专利号200810142110.6)。红门公司发现同业竞争者驰安公司制造销售的多款广告道闸产品落入该专利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构成侵权,故诉至深圳中院。
案件受理后,双方经协商达成和解,就侵权认定、侵权责任、赔偿金额、专利实施许可等达成协议。本案通过调解高效解决了争议,既化解纠纷又促进专利价值实现。
系统性侵权取证
本案的取证范围:1、权利基础文件,目的在于证明涉案专利的权利人、有效状态。2、专利稳定性证据,证明涉案专利曾被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均维持涉案专利有效。3、侵权证据,证明被告实施了被控侵权行为。例如:对被告推广使用和管理的网页、对侵权实物等通过公证固定证据。4、有关被告情况的证据,该类证据主要证明侵权人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情况。5、权利人损失证据等,通过系统化、多维度取证,最大限度压缩被告抗辩空间,为侵权事实及赔偿计算提供充分有力证据。
创新“诉讼转许可”模式
在专利维权中引入许可谈判机制,将侵权纠纷转化为合作机会,既保障专利权人收益,又避免诉讼对抗对行业生态的破坏。通过专利许可实现技术共享,推动传统制造业向智能化、服务化转型,助力企业从单一硬件生产向“硬件+数据+服务”价值链延伸。
解决行业痛点
通过专利许可机制,推动广告道闸技术在智慧城市、智能交通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
将传统对抗式维权转变为合作式许可,减少诉讼消耗,促进产业链协同创新,维护行业生态健康。
意义:创新纠纷解决范式
1、彰显专利质量与法律稳定性
涉案专利历经4次无效宣告请求仍维持有效,为技术转化奠定法律基础。
2、创新纠纷解决范式
通过许可机制平衡“维权”与“合作”,减少司法资源消耗,实现原告权益保障与被告技术升级的双赢,为同类案件提供实践模板。
3、驱动产业生态升级
以专利为纽带打通研发-产业堵点,推动广告道闸技术在智慧城市建设中规模化落地,加速传统制造业向“创新驱动”转型,呼应制造强国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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